(一)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地理位置及聯(lián)系人
建設單位(用人單位)名稱:高陽縣龐佐加油站
地理位置:高陽縣邱佐村
聯(lián)系人:韓經理
(二)項目名稱及簡介
項目名稱:高陽縣龐佐加油站安全現(xiàn)狀評價
簡介:高陽縣龐佐加油站成立于1993年,類型:集體經營單位(非法人),注冊地址:高陽縣邱佐村,經營范圍為:機動車燃油零售。車用乙醇汽油、柴油(閉環(huán)閃點>60℃),潤滑油、石油化工產品(危險化學品除外)(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2019年06月10日至2022年06月09日)(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該站經營車用乙醇汽油、柴油(閉杯閃點>60℃),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汽油屬于危險化學品,其序號為1630,故該站屬于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該站已取得了保定市應急管理局發(fā)放的《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證書編號:冀保?;涀諿2019]121598號,許可經營車用乙醇汽油。
該站現(xiàn)有員工4人,其中主要負責人(站長)和安全管理人員各1人,加油員2人。該站共使用3座埋地臥式S/F雙層罐:20m3汽油罐2座,20m3柴油罐1座,總容積為50m3(柴油罐容積折半計入油罐總容積),屬于三級加油站。該站在罩棚下設3臺加油機,呈單排布置。高陽縣龐佐加油站于2017年12月對原有油罐和加油管道進行了雙層油罐和雙層加油管道更換。
(三)現(xiàn)場勘查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名單、時間,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
1、現(xiàn)場勘查人員:彭曉、王玉娥
2、現(xiàn)場勘查時間:2022年3月
3、建設單位(用人單位)陪同人:韓經理
(四)建設項目(用人單位)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及重大危險源分析結果
1、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
序號 |
危險、有害因素 位置 |
火災 |
爆炸 |
中毒窒息 |
1 |
加油區(q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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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罐內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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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油罐人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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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卸油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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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氣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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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油品泄漏部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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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油品泄漏流至區(qū)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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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用電設備及配電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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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表示存在 — 表示不存在 |
2、重大危險源分析結果:
根據(jù)《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18)、《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全省重大危險源監(jiān)管工作的通知》(冀安監(jiān)管應急〔2017〕83號)相關規(guī)定,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數(shù)量等于或超過表1、表2規(guī)定的臨界量,即被定為重大危險源。單元內存在危險化學品的數(shù)量根據(jù)危險化學品種類的多少區(qū)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1)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單一品種,則該危險化學品的數(shù)量即為單元內危險化學品的總量,若等于或超過相應的臨界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2)生產單元、儲存單元內存在的危險化學品為多品種時,則按下式計算,若滿足下面公式,則定為重大危險源:
q1/Q1+q2/Q2+…+qn/Qn≥1
式中:q1,q2,…,qn——每種危險化學品實際存在量。
Q1,Q2,…,Qn——與各危險化學品相對應的臨界量。
該加油站儲存經營的汽油被列入了《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辯識》(GB18218-2018)表1范圍內,臨界量為200噸。
(3)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過程如下:
現(xiàn)在分別對生產單元和儲存單元進行危險化學品的重大危險源辨識,辨識過程如下:
①生產單元
加油站屬于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企業(yè),不存在生產單元。
②儲存單元
該加油站汽油總儲量為40m3,汽油的密度為0.75t/m3,折合成質量為:40×0.75=30t<200t
由此,可知加油站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五)評價結論與建議
該加油站已取得了營業(yè)執(zhí)照、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其周邊安全生產條件、平面布置、公用工程及輔助設施,安全管理單元中安全負責人換取新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安全管理人員復訓考核合格后,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標準、規(guī)章、規(guī)范的規(guī)定,具備安全經營條件